2007/06/28

程式碼即法律

我們的生活倚賴網路越深,就越發深刻感受網路世界法規制度的不足。去年,部落格圈兩大轟轟烈烈的併購事件,所引發的使用者相關權益問題就是最好的例子。

雅虎奇摩併購無名小站,天空部落併購蕃薯藤,這是企業為了策略發展考量所作的決定,旁人本無置喙餘地;然而,無名小站和與蕃薯藤有策略合作關係的樂多都是社群網站,兩者的註冊會員加起來超過200萬人,他們在這些網站上擁有專屬空間,自由發表文字和圖像等內容,並與其他網友交流,猶如在網路上有一個「家」,心靈和精神上的家。他們會在這裡落腳,是經過選擇的,一定程度上認同其主張和價值,而新的經營者理念為何,和原本網站的精神是否契合,這是第一個問題。

再者,社群網站提供空間和服務,使用者創造內容,兩者相生共存,網站的價值,使用者的貢獻不容忽視,無名小站之所以快速崛起,這是重要的原因之一,而它也充分意識到這點,甚至允諾實質的回饋。然而,雅虎奇摩併購無名小站,談判和交易的對象是其股東,在目前的相關法規當中,使用者是沒有任何權益可言的,原本的承諾成為夢幻泡影。

網路進入Web 2.0時代,使用者為王,這兩起購併之所以引發爭議的關鍵也在此。雖然使用者可以用出走的行動表示他們的抗議,但相對地,他們又必須額外再投入時間和精神,在這些案例中,使用者看來都是最大的輸家。經過這番折騰後,許多人或許尚未意識到權益的問題,但已深刻感受到在網路上擁有資產(即內容)的風險,不少人開始投靠更令人信任的網站,如被Google買下的Blogger和現在成為Yahoo一員的相簿網站Flickr。然而,使用者又怎麼能確定,這些目前領導的品牌會一直強勢下去,經營會永續?網路的發展可是瞬息萬變的。此外,網路的精神是開放、自由的,網路的發展和運作能夠、而且應該被規範嗎?

這些疑惑和論辯其實在網路發展初期就已被意識而且持續關注,早在1999年,羅倫斯.雷西格(Lawrence Lessig)就寫出《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提出「code is law」(程式碼即法律)這個概念。「code」這個字在英文裡同時有「 法律」和「程式碼 」的意思,這本書的書名中文應該翻譯成「程式碼和網路相關法律 」。雷西格的論點是,在網路上要建立制度和規範,不僅是政府的工作,網路的程式建構(architecture)本身相當程度就決定了網路的運作模式,從事網路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因此實質上就是網路的立法者,他們怎麼做除了依循國家的法律(government)之外,還受商業機制(commerce)和約定俗成的規範(norms)的影響。

簡言之, 建構網路秩序的四大柱石是程式、政府、商業、和常規,雷西格八年前提出這個看法的時候也曾飽受批評,指摘他違背網路自由的精神,但是雷西格仍堅持他的看法,他認為網路商業化勢必帶動政府介入越深,網路就越可能被規範,與其抱持網路無法可管的天真心態,卻渾然不知企業和政府已將其企圖編織進網路的程式架構中,還不如面對這層現實,每個使用者都要有身為監督者的共識,守護這個正在形成中的世界。這些年來,雷西格的看法逐漸被印證,而《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也成為探討網路文化的經典。

的確,網路就像是一片新大陸,大家競相進入圈地跑馬,網路的發展勢必跑在法律和規範之前,總是事情發生了,我們才開始注意到這其中的法律問題。舉例來說,入口網站以垃圾郵件為名,阻擋以大量發送形式寄發的信件寄達使用者手中,這其中不只違害使用者權益,也牽涉到公平交易的問題。

網路世界猶如一個新生嬰兒,我們如何對它,它未來就會變成什麼樣子。《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這本書無法對我們所碰到的網路相關問題提出答案,但它卻可以讓我們開始思考網路的本質,並且讓我們深深警覺,身在其中的每一個人所肩負的重責大任。

Code:Version 2.0
作者:Lawrence Lessig
出版社: Basic Books
出版日期:2006年1月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為史丹佛大學法學教授,並為該校「網路與社會中心 」(Center for the Internet and Society)的創辦人,他同時也是「 Creative Commons」(創用CC)的發起者。他長期關注網路發展,尤其對網路自由的精神和智慧財產相關權益之間如何平衡的議題非常重視。本書第一版出版於1999年,2005年在網路上開放所有內容,採共同協作方式邀請所有使用者修訂編纂,並更名為《 Code Version 2.0》。此書可在http://codev2.cc全文下載,但作者提醒下載後若要印出來,其費用反而會比買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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