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5

排隊買甜甜圈

mister donut終於吃到Mr. Donut的甜甜圈了。在排了兩個小時又五十分鐘的隊之後。我和友人一走出店門,就迫不及待從紙袋裡拿出盒子,各自挑了一個甜甜圈,站在路旁吃了起來。風輕輕地吹著,陽光穿過窸窣搖晃、枝頭新發的嫩葉灑在身上,香Q帶勁的麵糰鞭策著齒頰不住地咀嚼,甜蜜的滋味在口中逐漸漫溢開來,剎那間,通體舒暢莫名,我們相視而笑,心中不由得生起「人生至此,夫復而求」的慨嘆!

不過就是油炸甜圈餅嘛!值得耗費大半天的光陰、承受得起這般歡呼讚頌嗎?

「吃」這件事,從來就不是用理性丈量的,比起日本人「拼死吃河豚」的凜然與豪情,台灣人排隊買甜甜圈,實在不足掛齒。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我倒以為這是一件應該高興的事,要造成「趨之若鶩」的現象有兩個前提,一是能夠判辨鑑賞,二是願意優先配置資源。Mr. Donut進駐台灣後,坊間出現的冒名品牌不知凡幾,半年下來,人們還是寧可投注現代人最珍貴的資源「時間」,在意的無非就是「嚴選素材」和「現做現賣」這兩項美味的保證。

這執著的態度,與知名日本美食節目「料理東西軍」,為了一項材料可以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追尋,是如出一轍的;也和《周日的午宴:法國美食的故事》一書中的法國農民,無視美國市場對法國乳酪需求之暢旺,仍堅持在險惡山區放牧山羊,並以最傳統的方式生產有著美麗大理石紋路的「洛克福乾酪」,同樣令人動容。

明朝美食家袁枚曾說:「三年出得了一個狀元,三年出不了一隻火腿」,法國人則說:「麵包是文明的靈魂」,說的都是同一件事:做為人類最基本的慾望,「吃」從來就是生活中一等一的大事,而吃什麼,怎麼吃,透露一個文明的興衰起落、一個社會的精神文化、一個人的品味涵養。

台灣是一個好吃的社會,哪裡有好吃的,人潮就往哪裡去,由南到北,城市或鄉鎮,大馬路上和小巷弄裡,到處都有傳說中的美味,為嚐美食不畏風雨寒暑在街頭佇足久候,也是許多人都有的經驗,幾年前的葡式蛋塔旋風和今天的甜甜圈隊伍,不過是因為媒體效應而較之其它珍饈更廣為周知罷了。隨著社會越來越富裕,吃在台灣也早就不是吃飽了事而已,譬如白米,也要開始講究了,撇開進口日本米和泰國米不談,現在走一趟米店,周旋在池上米、富里米、關山米、濁水米之間,就夠讓人目炫神迷了,美食專欄作家葉怡蘭曾預測,未來更要講究吃哪個農人種的米,真有那一天,我是一點也不會訝異的。

這種對食物的好胃口,其實反應的是我們對生命的胃口,對世道人情的顧念,美食作家韓良露講的最是精道:「最值得懷念的美味,都來自於和人的情感有關的滋味。」的確,多年之後,當我和友人華髮話當年時,那個春日午後的情景,以及Mr. Donut的甜甜圈,肯定將是最缺不得的一味。

2005/04/18

結婚十二年--悼舊時代的103封絕版情書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三,陰天,氣溫最高18度,最低15度,降雨機率30%。

起床淋浴後,他切水果、起士、麵包,下樓拿報紙;我磨豆子、煮咖啡,然後開音樂。我總是先吃完早餐,就開始梳洗,準備出門;他則頭也不抬地繼續盯著報紙,專注的神情彷彿想把每一個字都吞進去。上車後,轉到FM 93.1收聽八點鐘的「BBC World News」,一路上我們會先在和平東路、復興南路口和那儀態威嚴的義交打照面,經過建安國小時,送小孩上學的父母不守交通規則,他開車總會特別警醒,我則自顧興致盎然地看著活蹦亂跳的小學生,跑跑撞撞衝進校門。送我到公司後,約莫十分鐘他也抵達辦公室。晚上七點到七點半之間,他會打電話來問我可不可以下班了,接了我之後就一起吃晚飯。

那天,我們去小李子吃清粥小菜,常去的一家店,一個禮拜總有兩三天的晚餐是在那兒解決的,但是我特別記得那一天,因為那是我們結婚十二週年的日子。

那一天,其實並沒有任何特殊之處。過去十一年的這一天,我們沒有做過任何一件和「慶祝」沾上邊的事。不過,每年的這一天,我會刻意把當天兩人相處時瑣瑣碎碎的細節,像監視器一樣,鉅細靡遺、牢牢地記起來,而總在一段時間之後,因為內容實在平淡無奇且重覆,記憶沒有迴帶調閱的必要,就自動將之過濾,刪除,以至於在「結婚週年」這一項目,我的記憶幾乎一片空白,和尋常日子糊成一片。

甚至,連尋常日子也開始失去了原有的重量,在忙碌的工作、安穩的生活中蒸發、消散。我直到最近才懂為什麼結婚十二年叫「絲綢婚」(也有一說是亞麻婚),絲綢透氣、材質柔滑,做成衣裳穿在身上無負擔、沒感覺,用以比喻這個階段的夫妻,感情已臻渾然天成、細水長流的境界。

不過,這對剛邁入前中年、不打算有孩子的女人而言,無異等於宣判愛情已死、生活無趣、世界一片枯槁寂寥。那天,他一邊吃粥,一邊說著週末出差的行程計劃,我心不在焉地聽著,忽然想起十二年前新婚不到半個月,兩人即各奔東西的景況,今昔對照,內心一陣惶然、空虛,旋即脫口說出:

「我想養一隻貓。」說完,淚珠不爭氣地沿著臉頰滑落下來。他一臉愕然。

那天晚上回家後,我從客廳書牆最左邊、最下面那一格取出一個鞋盒,打開盒蓋,數了數,裡面總共有103個信封,其中57封的收件人是我,都是從中國東南沿海幾個省份寄到紐約市,另外46封的收件人是他,從紐約同一地址寄到中國。我清清楚楚地記得,那一年冬天,我隻身回到紐約,一進門,望著空無一人的公寓,我立即跌坐在行李箱上放聲大哭,一直哭哭啼啼到晚上,打電話給天色剛濛濛亮起來的他,淚水才暫時止息,掛斷電話,寫了第一封信,約莫一個星期後,我也收到他從中國寄給我的第一封信。

他的信泰半說的是研究的情況,每到一個新的地方,他一定會把居住之處的平面圖詳細地畫出來,順帶描述當地風土人情,有一封信是他喝酒之後寫的,歪七扭八、放蕩不羈的字跡,內容盡是胡亂瞎說,我看了不禁笑出聲來。那七、八個月他東奔西跑的,在上海的時候還累出病,被送進醫院。我寫的信也盡是些生活瑣事,論文指導老師對我的論點有意見啦,隔避鄰居音樂又開得太大聲了,河濱公園的花開了等等。我們的信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愛塗塗畫畫,以及挑對方錯字。

讀著讀著,赫然才察覺他蹲在我身邊已有好一會兒了,看著他近在眼前的臉,我忽然想起從前他出遠門回來時,我老覺得他長得和我記憶裡的不太一樣,現在老夫老妻了,閉起眼睛也能清楚記得他臉上每一道紋路。

「可不可以不要養貓,妳知道我有氣喘的,」他說。「我裝msn messenger,或者妳去開個我們兩專屬的布落格。」

最後這個提議倒是可以考慮。我把散落一地的信一一摺起放入信封,在盒裡分兩落放好,緊緊地蓋上盒子,將上世紀絕版的濃情蜜意收藏在一個安全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