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8

程式碼即法律

我們的生活倚賴網路越深,就越發深刻感受網路世界法規制度的不足。去年,部落格圈兩大轟轟烈烈的併購事件,所引發的使用者相關權益問題就是最好的例子。

雅虎奇摩併購無名小站,天空部落併購蕃薯藤,這是企業為了策略發展考量所作的決定,旁人本無置喙餘地;然而,無名小站和與蕃薯藤有策略合作關係的樂多都是社群網站,兩者的註冊會員加起來超過200萬人,他們在這些網站上擁有專屬空間,自由發表文字和圖像等內容,並與其他網友交流,猶如在網路上有一個「家」,心靈和精神上的家。他們會在這裡落腳,是經過選擇的,一定程度上認同其主張和價值,而新的經營者理念為何,和原本網站的精神是否契合,這是第一個問題。

再者,社群網站提供空間和服務,使用者創造內容,兩者相生共存,網站的價值,使用者的貢獻不容忽視,無名小站之所以快速崛起,這是重要的原因之一,而它也充分意識到這點,甚至允諾實質的回饋。然而,雅虎奇摩併購無名小站,談判和交易的對象是其股東,在目前的相關法規當中,使用者是沒有任何權益可言的,原本的承諾成為夢幻泡影。

網路進入Web 2.0時代,使用者為王,這兩起購併之所以引發爭議的關鍵也在此。雖然使用者可以用出走的行動表示他們的抗議,但相對地,他們又必須額外再投入時間和精神,在這些案例中,使用者看來都是最大的輸家。經過這番折騰後,許多人或許尚未意識到權益的問題,但已深刻感受到在網路上擁有資產(即內容)的風險,不少人開始投靠更令人信任的網站,如被Google買下的Blogger和現在成為Yahoo一員的相簿網站Flickr。然而,使用者又怎麼能確定,這些目前領導的品牌會一直強勢下去,經營會永續?網路的發展可是瞬息萬變的。此外,網路的精神是開放、自由的,網路的發展和運作能夠、而且應該被規範嗎?

這些疑惑和論辯其實在網路發展初期就已被意識而且持續關注,早在1999年,羅倫斯.雷西格(Lawrence Lessig)就寫出《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提出「code is law」(程式碼即法律)這個概念。「code」這個字在英文裡同時有「 法律」和「程式碼 」的意思,這本書的書名中文應該翻譯成「程式碼和網路相關法律 」。雷西格的論點是,在網路上要建立制度和規範,不僅是政府的工作,網路的程式建構(architecture)本身相當程度就決定了網路的運作模式,從事網路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因此實質上就是網路的立法者,他們怎麼做除了依循國家的法律(government)之外,還受商業機制(commerce)和約定俗成的規範(norms)的影響。

簡言之, 建構網路秩序的四大柱石是程式、政府、商業、和常規,雷西格八年前提出這個看法的時候也曾飽受批評,指摘他違背網路自由的精神,但是雷西格仍堅持他的看法,他認為網路商業化勢必帶動政府介入越深,網路就越可能被規範,與其抱持網路無法可管的天真心態,卻渾然不知企業和政府已將其企圖編織進網路的程式架構中,還不如面對這層現實,每個使用者都要有身為監督者的共識,守護這個正在形成中的世界。這些年來,雷西格的看法逐漸被印證,而《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也成為探討網路文化的經典。

的確,網路就像是一片新大陸,大家競相進入圈地跑馬,網路的發展勢必跑在法律和規範之前,總是事情發生了,我們才開始注意到這其中的法律問題。舉例來說,入口網站以垃圾郵件為名,阻擋以大量發送形式寄發的信件寄達使用者手中,這其中不只違害使用者權益,也牽涉到公平交易的問題。

網路世界猶如一個新生嬰兒,我們如何對它,它未來就會變成什麼樣子。《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這本書無法對我們所碰到的網路相關問題提出答案,但它卻可以讓我們開始思考網路的本質,並且讓我們深深警覺,身在其中的每一個人所肩負的重責大任。

Code:Version 2.0
作者:Lawrence Lessig
出版社: Basic Books
出版日期:2006年1月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為史丹佛大學法學教授,並為該校「網路與社會中心 」(Center for the Internet and Society)的創辦人,他同時也是「 Creative Commons」(創用CC)的發起者。他長期關注網路發展,尤其對網路自由的精神和智慧財產相關權益之間如何平衡的議題非常重視。本書第一版出版於1999年,2005年在網路上開放所有內容,採共同協作方式邀請所有使用者修訂編纂,並更名為《 Code Version 2.0》。此書可在http://codev2.cc全文下載,但作者提醒下載後若要印出來,其費用反而會比買書高。

2007/06/11

一生的旅行計劃

賽魯斯國家公園(Selous National Park)位於東非坦尚尼亞,面積五萬平方公里,相當於台灣的1.4倍,是全世界最大的野生動物保護區。這裡沒有路,唯一能稱得上是路的,是被大象或偶爾從鎮上返家的村民踩出來的。

Sand Rivers Selous 在這片廣闊的土地上,卻有一間豪華的「沙河旅館」,座落在壯麗的盧非吉河畔。旅館總共只有八間客房,每一間都是由石頭和茅草搭建的獨立別莊,各自擁有一方私人的河景。床是四柱大床,具有防蚊功能的帷幕從天花板垂墜下來,整體空間洋溢著濃厚、浪漫的非洲曠野氣息,但是各種現代生活所需的設備卻樣樣俱足,絲毫毋需擔心舒適問題。重點是,旅館專業的嚮導全天候待命,旅客可以坐船遊河,一邊穿梭在河馬、鱷魚群中,一邊欣賞河岸生態;或是參加狩獵之旅,在草原中追蹤大象、斑馬、瞪羚、野牛的遷徙軌跡;甚至可以到野外露營過夜,在非洲滿天星斗的擁抱下享受一夜好眠。非洲是人類的搖籃,要體驗非洲的神祕,生態的奧妙,沙河旅館據說是最好的選擇。吃住和陸上活動全包,每人每天美金425元。水上活動的費用則須另計。

in the cottage我怎麼會知道這些?我先是在《全世界最棒的1000個地方》的【亞、非、大洋洲卷】裡讀到沙河旅館,雖然整篇介紹不到400字,卻已令人心生嚮往,然後我又上網搜尋相關資訊。一個對我而言原來根本不存在的地方,就這樣具象的刻印在我的腦海裡,我此生的旅行計畫再添一筆。

我這麼說其實是語帶保留。《全世界最棒的1000個地方》總共有三大本,除了【亞.非.大洋洲卷】,另外還有【歐洲卷】和【美洲卷】,隨便一翻都是令人心動而且迫不及待想馬上啟程的勝地美景,舉另外一個我非常心儀的地方:墨西哥聖依格納休礁湖。每年大西洋灰鯨都會從北極南行5,000哩來到此處產下幼鯨,數量多的時候曾高達四百隻,從二十多年前開始,新生的幼鯨會自動浮出水面,讓賞鯨者撫摸,科學家至今仍不知原因,而當地人認為這具有滌淨心靈的療效。

旅遊書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旅遊指南,載明某地的旅遊資訊,越詳盡實在越好;另一種是旅遊文學,作者抒發旅程中所見所聞所思所想,常是人們決定旅程標的的重要參考。《全世界最棒的1000個地方》介於兩者之間,有資訊,但都相當精簡,不超過三、五百字, 僅交代最必須知道的事,例如旅遊重點、最適造訪時間、所需費用、交通和連繫資訊等。而所收錄的這1000個地方,作者都親身造訪過,在簡潔優雅的推薦文章中,不時流露出個人的偏好和價值取向,因此讀起來絲毫不覺枯燥乏味,反而像小說一樣,誘引出人們的想像力,彷如身歷其境,與作者同遊。

閱讀《全世界最棒的1000個地方》讓我驚覺一件事,旅遊在台灣基本上仍存在嚴重的資訊不對稱。當然,拜網路之賜,機票、旅館資訊的取得與決定早已是買方市場,這裡我指的是對旅遊的想像,講白一點,就是去哪裡旅行這個決定。囿限於國家的地理位置和視野格局、旅遊產業的規模和企圖、以及人們追求的價值,旅遊這件事在台灣是大眾市場,用我所在產業的行話術語來講,就是賣的都是暢銷書。現在流行去哪裡,大家就一窩風跟進。雖然自助旅行、背包客這幾年風氣盛行,但相較其他國家,旅行的長尾現象仍很稀微。

毋庸置疑,經濟因素絕對是關鍵的考量,以有限的金錢營造最大的價值是每個遊客心中看不見的計算機。那麼,同樣的邏輯也適用在時間。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然而人生苦短,古人早有何不秉燭夜遊之歎,翻開《全世界最棒的1000個地方》,你會發現旅行的計算機也可以有不同的算法,擬定自己一生的旅遊計劃,永遠不嫌遲。

.jpg《全世界最棒的1000個地方》【歐洲卷】、【美洲卷】、【亞.非.大洋洲卷

作者: 派翠西亞.舒茲 (Patricia Schultz)
出版社:張琰
出版日期:2007年1月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是專業旅行作家, 作品散見《康迪納仕旅人新誌》(Conde Nast Travelers)、《出發》(Departures)、《哈潑市集》(Harper’s Bazaar)等雜誌,曾為著名的佛洛姆(Frommer’s)、柏立茲(Berlitz)和門路(Access)等撰寫旅遊指南 。本書英文原名是《死前一定要去的1000個地方》(1000 Places to see before you die),是近年來最受美國權威媒體好評與推薦的旅行參考書,作者所推薦的旅遊地點具有權威性與完整性,擺脫誇大、宣傳、人云亦云的迷障,從全球無數令人眼花撩亂的景點中,提出令人信服的一千個此生最值得造訪、體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