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5

讀《查令十字路84號》

nephew
有一本薄薄的小書,在我們書店這一行裡有著重量級的地位,它就是《查令十字路84號》。

嚴格說來,這是一本書信集,記錄ㄧ個住在紐約的窮酸女作家和倫敦一家舊書店,隔著大西洋、前後長達二十年的交易往來。女作家買舊書表面上雖是出於經濟考量,實際上則是因為她獨特、挑剔的閱讀品味,對選書、版本、設計、紙張、裝幀等要求嚴格,而這家擠身倫敦著名舊書店街的馬克書店,也以專業和服務贏得女作家的信賴,甚至友誼。二次大戰後英國物資缺乏,實施配給制度,她逢年過節必郵寄雞蛋 、火腿等食品,表達她對書店工作人員衷心的關懷與感謝。

女作家和書店員工終其一生未曾謀面,但他們之間卻宛如相知一生一世的摯友, 原本平淡無奇的商家和顧客的買賣關係昇華了,透過對書、對閱讀共同的熱愛。

《查令十字路84號》是真實的故事,對書店工作者來說,自有其迷人、振奮人心之處,但是它真正的力量來自於純粹,透過書信往返這種直接了當、近乎白描的形式,揭露書店的本質和價值,亦即專業的閱讀建議與體貼完善的顧客服務,才是書店的根本,這個做到了,才有故事,才有傳奇。這也是為什麼當煩瑣的作業流程把我們搞得怨聲連連,心浮氣躁,當產業前景混沌低迷、閱讀風氣不見提升,我們總會回過頭再讀它一遍,在故事中重新溫習讀者與書店的關係,想像昇華。

逛逛書架然而,讀者與書店,這事物的核心,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書是全世界最複雜的商品,首要原因是品項多,需求分散。以台灣為例,平均每天出版一百種新書,出版社首刷印多少量,書店採購進多少本,陳列在什麼位置,每一環節都影響著一本書的命運,再把書店有限的空間考量進去,書店作為讀者與書相遇的場域,不無力有未逮之憾。再來談讀者端的需求吧,那又是另一個沒有盡頭的迴廊。不容否認,大量生產、行銷掛帥的年代,閱讀也走流行、口味亦漸趨同,但不變的是,沒有兩個人家裡的書架風景是相同的,一如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擁有獨特的心靈 。

「春天快到了,找本情詩給我,不要濟慈和雪萊。我要大膽說愛的那種。你自己判斷。」女作家在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寫給馬克書店的信上這樣說道。

書店這一行之所以有趣,之所以再怎麼艱難也令人不忍離去,就是這一點,這種相知、相遇的偶然與感動,但是,這是多麼巨大的挑戰啊!

於是,我們才能瞭解,為什麼聰明過人的貝佐斯九○年代中期離開華爾街,搭上網路創業列車時,竟是在網路上賣書。貝佐斯肯定也是個愛書人,才能一下就抓到這行的精髓。

隨著亞馬遜相繼推出書籍內容試看、內容全文檢索、書籍分章銷售等機制,放心好了,書店的演化還在進行中,書店的革命還沒完成。

2005/10/26

i狂人賈伯斯

i狂人賈伯斯:從另類人生到超酷創新的蘋果風格驅動家賈伯斯(Steve Jobs)自一九九九年重回他一手創辦的蘋果電腦擔任執行長後,推出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市場頻傳佳績,近兩年以「iPod」系列搶攻數位音樂領域,過去短短兩個月內,更接連推出輕薄有型的「iPod nano」、可以看影片的新版「iPod」、以及「Front Row」軟體,把電腦變得像一台電視,接上投影機,家庭視聽中心儼然成形。

蘋果電腦改變人們視聽娛樂方式的企圖至此昭然若揭 ,《時代雜誌》甚至在封面上直接挑明了問:「接下來還有什麼?」關於蘋果跨入影視版圖的傳言則已經在網路上甚囂塵上。賈伯斯成功帶領蘋果電腦起死回生,被譽為是企業史上最偉大的第二幕,「Apple II」(第一台個人電腦)、麥金塔作業系統、和「iPod」等三大發明,也在科技史上確立了不可抹滅的地位。

在企業創新的範疇裡,賈伯斯和蘋果電腦更是絕佳的範例,處處驗證許多早已提出的理論。

著有《創新的兩難》、《創新者的解答》等書的克理斯汀生,一言以蔽之地指出,「絕佳的管理」往往是阻礙企業創新的主要原因。管理良好的企業注重流程的合理性,控制成本,追求效益,在這樣的思維主導下,許多創新的種子就在過程中被抹殺了。

蘋果之所以是蘋果,就在於很多時候它不按牌理出牌。以現代企業重視專業分工為例,蘋果卻是什麼都要自己來。它自己開發、製造蘋果電腦的硬體和作業系統,連應用軟體也不假手他人;為了切入數位音樂市場,它設計、製造自己的MP3 播放器--「iPod」,跨足消費性電子產品,更進一步進軍流通服務業,經營起自己的網路音樂商店。《時代雜誌》說,蘋果形同集微軟、戴爾、與新力三大企業於一身。但是,如果不是這樣,今天人們就不會對蘋果趨之若鶩,為了確保產品概念的完整性,從構想、設計、技術、到生產一條鞭的管理是必要的,蘋果產品的差異化和市場競爭力即是源自於此。

而蘋果之所以可以是蘋果,賈伯斯絕對是一個關鍵人物。從小就展露數理、機械方面才華的賈伯斯來自於一個藍領家庭,大學只讀了一個學期就休學,幾乎可以說是自學出身。休學後因為好奇修習了一門書法課,卻因此造就了蘋果電腦與PC的不同,賈伯斯從一開始就重視蘋果電腦的字體的多樣化和細緻度,此舉使蘋果電腦獲得大多數設計從業人員的青睞,也奠定蘋果電腦在美感方面的追求,有別於PC的純功能導向。賈伯斯特立獨行的思維一開始受到重重阻力,例如蘋果的工程師一開始很抗拒彩色貝殼機的構想,賈伯斯以CEO的角色強行介入,打響了重返蘋果後的第一場仗役。

創新與創業精神賈伯斯和蘋果電腦傳奇般的成功故事背後,有著多種力量的匯聚撞擊,其中賈伯斯的Pixar經驗可說是最關鍵的,它讓賈伯斯勢如破竹般地帶領蘋果迎向大媒體狂潮,開創了今天的蘋果時代。在不創新則亡的激烈競爭時代,企業創新的源頭除了原生自組織內部,與異質文化的碰撞融合更是許多企業今天所追求的,一如《梅迪奇效應》所指陳的,全球人口的遷徙、知識的整合、與電腦科技的創新,使異領域的交會變得不只可能而且迫切。

彼得.杜拉克在《創新與創業精神》一書中說,創新,必須要能應用在實務上才有價值,他同時也力促企業要時時捫心自問以下三個問題:我們的事業是什麼?我們的事業將是什麼?我們的事業究竟應該是什麼?

賈伯斯經營企業雖然不是照本宣科,但根本的問題他肯定是想得很透徹的。

註:今年五月在美國出版的賈伯斯傳記《iCon Steve Jobs:the Greatest Second Act》,中文版《i狂人賈伯斯:從另類人生到超酷創新的蘋果風格驅動家》將於近日由臉譜出版。

2005/07/27

做瑜珈

瑜珈學習百科修習過瑜珈的人應該都知道、也應該都練過「拜日式」。

嚴格來說,它並不算是一種「體位法」(Asana,瑜珈式子的統稱,較為通行的約有八十多種),而比較像是暖身操,通常在一開始的時候做,透過十二個ㄧ連串的動作,身體從原本直立、雙手合十置於胸前的站姿,藉著緊貼兩側耳朵向上伸舉的手臂,帶動身體後仰、前彎,進而一腿屈膝跪地、另一腿向後延伸,直到下半身完全貼地,各都進行一次俯仰伸展,然後逆著順序由另一腿進行跪姿,最後再回到立姿,也是一樣俯仰各一。這期間所有的動作都搭配著呼吸的調節,緩緩進行。

平心而論,這些姿勢一點都不難,但是從站立到俯臥,不但舉手伸腿,還要前彎後仰,四肢和脊椎幾乎都充分伸展,對大部分上班族而言,可以說是全身的大運動了。好好做完這個式子,兩三分鐘跑不掉,這段時間注意力全放在呼吸和身體上,當雙臂緩緩自胸前通過耳朵向上伸舉時,你彷彿也感覺到自鼻孔吸入的氧氣,隨著每個動作渙漫全身每一個細胞,雖然你已開始氣喘吁吁,皮膚也冒出一層薄汗,但你卻平靜而喜悅,一種祥和的氣流融貫你全身,身體和心理攜手達成一種美妙的和諧狀態,關於「存在」這件事,你從來沒有這麼篤定過、這麼有把握。

瑜珈,這個至少有五千年歷史、源自古印度修行者在喜馬拉雅山森林觀察野生動物如何與自然共存,所發展出來的一套身體鍛鍊系統,近年來在全球各地雷厲風行,名人帶頭倡導加上媒體推波助瀾,堪稱是普及速度最快的運動,據統計,十五個美國人就有一個人學過瑜珈,台灣更可從健身中心紛紛開立瑜珈課、上班族趨之若鶩可見端倪。此外,瑜珈也變成一種流行符碼,被高度商品化,知名品牌為瑜珈設計專屬配件,專業瑜珈中心一家比一家高檔昂貴,進一步成為身份地位的表徵。

這樣的發展其實與瑜珈的本質初衷正好相反。真正的瑜珈是身心靈的整體修鍊,強調自我約束的生活態度,認為簡單生活有助於提升精神境界,而體位法只是瑜珈的一小部份。在瑜珈的哲學裡,每個人的內在都有豐沛的心靈和精神能量,身體是開啟這靈性能量的媒介與工具,只要能投注心力,專心致志,活在當下,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認真呼吸的時候就認真呼吸,瑜珈體位法經古印度修行者實證體驗過的神奇轉換力量,在展開身體的同時,也能展開人的心靈,堅強心的力量,心安定了,就能掌控身體,就能進行更高層次的精神追求。

這套身心一體的古印度修行法門,幾千年後再度捲土重來,蔚為風潮,雖然目前人們只把它當做一種強身健美的養生之道,形似而神不至,但身體會觸動心靈,日起必有功。閱讀《瑜珈學習百科》裡「拜日式」的分解動作,就讓我回味起修習那式子時所能體會到的那種身心完美融合的境界,竟讓因為忙碌、懶惰、意志不堅、注意力不集中的我,因為要寫這篇文章,而又開始了已經中斷半年的瑜珈課。

你,學過瑜珈嗎?真的很棒,疲累、茫然的你,一定要試試看!

2005/04/25

排隊買甜甜圈

mister donut終於吃到Mr. Donut的甜甜圈了。在排了兩個小時又五十分鐘的隊之後。我和友人一走出店門,就迫不及待從紙袋裡拿出盒子,各自挑了一個甜甜圈,站在路旁吃了起來。風輕輕地吹著,陽光穿過窸窣搖晃、枝頭新發的嫩葉灑在身上,香Q帶勁的麵糰鞭策著齒頰不住地咀嚼,甜蜜的滋味在口中逐漸漫溢開來,剎那間,通體舒暢莫名,我們相視而笑,心中不由得生起「人生至此,夫復而求」的慨嘆!

不過就是油炸甜圈餅嘛!值得耗費大半天的光陰、承受得起這般歡呼讚頌嗎?

「吃」這件事,從來就不是用理性丈量的,比起日本人「拼死吃河豚」的凜然與豪情,台灣人排隊買甜甜圈,實在不足掛齒。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我倒以為這是一件應該高興的事,要造成「趨之若鶩」的現象有兩個前提,一是能夠判辨鑑賞,二是願意優先配置資源。Mr. Donut進駐台灣後,坊間出現的冒名品牌不知凡幾,半年下來,人們還是寧可投注現代人最珍貴的資源「時間」,在意的無非就是「嚴選素材」和「現做現賣」這兩項美味的保證。

這執著的態度,與知名日本美食節目「料理東西軍」,為了一項材料可以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追尋,是如出一轍的;也和《周日的午宴:法國美食的故事》一書中的法國農民,無視美國市場對法國乳酪需求之暢旺,仍堅持在險惡山區放牧山羊,並以最傳統的方式生產有著美麗大理石紋路的「洛克福乾酪」,同樣令人動容。

明朝美食家袁枚曾說:「三年出得了一個狀元,三年出不了一隻火腿」,法國人則說:「麵包是文明的靈魂」,說的都是同一件事:做為人類最基本的慾望,「吃」從來就是生活中一等一的大事,而吃什麼,怎麼吃,透露一個文明的興衰起落、一個社會的精神文化、一個人的品味涵養。

台灣是一個好吃的社會,哪裡有好吃的,人潮就往哪裡去,由南到北,城市或鄉鎮,大馬路上和小巷弄裡,到處都有傳說中的美味,為嚐美食不畏風雨寒暑在街頭佇足久候,也是許多人都有的經驗,幾年前的葡式蛋塔旋風和今天的甜甜圈隊伍,不過是因為媒體效應而較之其它珍饈更廣為周知罷了。隨著社會越來越富裕,吃在台灣也早就不是吃飽了事而已,譬如白米,也要開始講究了,撇開進口日本米和泰國米不談,現在走一趟米店,周旋在池上米、富里米、關山米、濁水米之間,就夠讓人目炫神迷了,美食專欄作家葉怡蘭曾預測,未來更要講究吃哪個農人種的米,真有那一天,我是一點也不會訝異的。

這種對食物的好胃口,其實反應的是我們對生命的胃口,對世道人情的顧念,美食作家韓良露講的最是精道:「最值得懷念的美味,都來自於和人的情感有關的滋味。」的確,多年之後,當我和友人華髮話當年時,那個春日午後的情景,以及Mr. Donut的甜甜圈,肯定將是最缺不得的一味。

2005/04/18

結婚十二年--悼舊時代的103封絕版情書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三,陰天,氣溫最高18度,最低15度,降雨機率30%。

起床淋浴後,他切水果、起士、麵包,下樓拿報紙;我磨豆子、煮咖啡,然後開音樂。我總是先吃完早餐,就開始梳洗,準備出門;他則頭也不抬地繼續盯著報紙,專注的神情彷彿想把每一個字都吞進去。上車後,轉到FM 93.1收聽八點鐘的「BBC World News」,一路上我們會先在和平東路、復興南路口和那儀態威嚴的義交打照面,經過建安國小時,送小孩上學的父母不守交通規則,他開車總會特別警醒,我則自顧興致盎然地看著活蹦亂跳的小學生,跑跑撞撞衝進校門。送我到公司後,約莫十分鐘他也抵達辦公室。晚上七點到七點半之間,他會打電話來問我可不可以下班了,接了我之後就一起吃晚飯。

那天,我們去小李子吃清粥小菜,常去的一家店,一個禮拜總有兩三天的晚餐是在那兒解決的,但是我特別記得那一天,因為那是我們結婚十二週年的日子。

那一天,其實並沒有任何特殊之處。過去十一年的這一天,我們沒有做過任何一件和「慶祝」沾上邊的事。不過,每年的這一天,我會刻意把當天兩人相處時瑣瑣碎碎的細節,像監視器一樣,鉅細靡遺、牢牢地記起來,而總在一段時間之後,因為內容實在平淡無奇且重覆,記憶沒有迴帶調閱的必要,就自動將之過濾,刪除,以至於在「結婚週年」這一項目,我的記憶幾乎一片空白,和尋常日子糊成一片。

甚至,連尋常日子也開始失去了原有的重量,在忙碌的工作、安穩的生活中蒸發、消散。我直到最近才懂為什麼結婚十二年叫「絲綢婚」(也有一說是亞麻婚),絲綢透氣、材質柔滑,做成衣裳穿在身上無負擔、沒感覺,用以比喻這個階段的夫妻,感情已臻渾然天成、細水長流的境界。

不過,這對剛邁入前中年、不打算有孩子的女人而言,無異等於宣判愛情已死、生活無趣、世界一片枯槁寂寥。那天,他一邊吃粥,一邊說著週末出差的行程計劃,我心不在焉地聽著,忽然想起十二年前新婚不到半個月,兩人即各奔東西的景況,今昔對照,內心一陣惶然、空虛,旋即脫口說出:

「我想養一隻貓。」說完,淚珠不爭氣地沿著臉頰滑落下來。他一臉愕然。

那天晚上回家後,我從客廳書牆最左邊、最下面那一格取出一個鞋盒,打開盒蓋,數了數,裡面總共有103個信封,其中57封的收件人是我,都是從中國東南沿海幾個省份寄到紐約市,另外46封的收件人是他,從紐約同一地址寄到中國。我清清楚楚地記得,那一年冬天,我隻身回到紐約,一進門,望著空無一人的公寓,我立即跌坐在行李箱上放聲大哭,一直哭哭啼啼到晚上,打電話給天色剛濛濛亮起來的他,淚水才暫時止息,掛斷電話,寫了第一封信,約莫一個星期後,我也收到他從中國寄給我的第一封信。

他的信泰半說的是研究的情況,每到一個新的地方,他一定會把居住之處的平面圖詳細地畫出來,順帶描述當地風土人情,有一封信是他喝酒之後寫的,歪七扭八、放蕩不羈的字跡,內容盡是胡亂瞎說,我看了不禁笑出聲來。那七、八個月他東奔西跑的,在上海的時候還累出病,被送進醫院。我寫的信也盡是些生活瑣事,論文指導老師對我的論點有意見啦,隔避鄰居音樂又開得太大聲了,河濱公園的花開了等等。我們的信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愛塗塗畫畫,以及挑對方錯字。

讀著讀著,赫然才察覺他蹲在我身邊已有好一會兒了,看著他近在眼前的臉,我忽然想起從前他出遠門回來時,我老覺得他長得和我記憶裡的不太一樣,現在老夫老妻了,閉起眼睛也能清楚記得他臉上每一道紋路。

「可不可以不要養貓,妳知道我有氣喘的,」他說。「我裝msn messenger,或者妳去開個我們兩專屬的布落格。」

最後這個提議倒是可以考慮。我把散落一地的信一一摺起放入信封,在盒裡分兩落放好,緊緊地蓋上盒子,將上世紀絕版的濃情蜜意收藏在一個安全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