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4

諜對諜

Syriana今早看報說「諜對諜」票房只有八百萬,之後打開電腦又看到一個朋友的MSN暱稱是「朋友,不要花冤枉錢去看諜對諜」,不知怎的就覺得有責任要為這部電影說幾句話。

說實話這不是一部我會想去看的電影,我向來對動作片不感興趣,又發現是喬治‧克隆尼、麥特‧戴蒙等這種大卡司,直覺就是那種不看沒損失,看了會生氣的好萊塢商業片!可是因為B勉強自己陪我去看了「傲慢與偏見」,為了回報他的大恩大德只好陪他去看「諜對諜」。

結果,這部電影拍得出乎意料的好,散場後我們不但很反常地沒有發生意見不合、不歡而散的情況,還一邊熱烈討論一邊走到101,擁擠混亂的美食街也沒有破壞我們的興致,我們冷靜地找位子,耐心地等候,呼嚕嚕地吃著熱騰騰的「一碗拉麵」時,繼續理性地進行我們的討論。

這部電影是在講石油政治,由六條看似各自獨立、實則密切相關的敘事線交織而成。波斯灣一個石油生產國把一塊油田的開採權讓中國高價得標,打破了美國在該國的利益寡佔情勢,中情局幹員巴伯(喬治‧克隆尼飾演)銜命暗殺該國主導是樁買賣的納瑟王子,事跡敗露,回國後卻遭同僚設計頂罪,始知對國家畢生的奉獻竟是一場不堪的騙局。美國的康尼克石油公司眼看在中東的優勢不保,積極進行和吉林公司的合併案,轉戰哈薩克一塊處女油田,這個案子引起美國司法部的關切,史隆懷汀律師事務所代表這項合併案和司法部交涉,負責的律師是野心勃勃的新進律師班奈特。能源分析師布萊恩(麥特‧戴蒙飾演)在一場意外中痛失親生兒子,但卻因此結識納瑟王子,並成為他的經濟顧問,準備協助他開展治國大業;而納瑟王子與中國的結盟,使得來自巴基斯坦的外勞瓦金失去工作,走投無路,最後加入自殺炸彈客的行列。

世界太混亂,我們期待找出一條有頭有尾的線索或脈絡,好讓我們理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安和焦慮才能暫時平息,日子才得以繼續。如果這是你對電影、小說、或一切敘事形式的要求,那麼「諜對諜」肯定會讓你失望。這部電影從頭到尾在一條又一條的敘事線之間跳接,其中若有似無的關聯觀眾得自己拾掇拼湊,電影最終確實有勾勒出這幾個故事彼此的牽連,但是是如此的清描淡寫,以至於你會不寒而慄,因為你竟然看得出來,這表示你理解得夠深,而走出電影院時,你知道你再也不是之前走進去的那一個人。

寫這劇本的人是有真本事的。他叫Stephen Gaghan,是屬於傳奇鬼才那一種人,年輕時曾有一段體制外的歷練,讓他對事情有一種獨特的洞察和冷靜的犀利。他高中沒唸完就被退學,然後到歐洲、印度、東南亞、紐澳鬼混了好一陣子,工作經歷一看就令人咋舌,他做過美術設計、《國家地理雜誌》的攝影、政治募款、甚至還在著名的文學刊物《巴黎評論》(The Paris Review)工作過。他的作品包括「Traffic」和「Havoc」,我都沒聽過,有興趣找來看一看。「諜對諜」已經獲得奧斯卡最佳原著劇本提名。

這也是一部沒有英雄出來撥亂反正的電影,難怪大家不喜歡,看完沒有「爽」的感覺。沒有英雄,因為壞蛋太大、太厲害,更要命的是,太不可捉摸,因為很多時候你根本連什麼叫「壞」都不能確定。「諜對諜」裡的壞蛋都是組織型的,包括國家(美國和波斯灣國家)、公司(康尼克石油公司)、和恐怖組織(某伊斯蘭基本教義組織),石油這項關鍵資源是大國和大企業玩的棋戲,籌碼是區域安全、全球經濟發展、和強權政治,議題之複雜很難以對錯這個觀念一言以蔽之。就說美國好了,沒人要他當世界警察,說到底他不過是捍衛自己的利益罷了,但是看到電影裡波斯灣產油國家掌權的王公貴族那種腐敗墮落的模樣,我們也不得不想,美國及跨國企業的存在究竟是節制了這些阿拉伯貴族之間的爭戰,還是加深了他們的矛盾,還是其實根本沒有太大的差別?

國家、企業、組織是壞蛋,那麼個人不就是小嘍囉了。一點也沒錯,這整個世界根本是一個黑社會,幫派林立,必要時結盟,衝突時械鬥,理想只是幌子,利益才是一切,這是一個神和上帝也幫不上忙的亂局,我們看不到妥協的可能,找不到通往善的出路。

電影裡頭有一個角色很有意思,就是律師事務所承辦合併案的年輕黑人律師班奈特的父親。他是個酒鬼,班奈特三天兩頭就要去酒館接這個醉醺醺的父親回家,他父親這副落魄樣更加激化他要在律師事務所往上爬的決心和動力。父親和兒子之間有一種莫名的緊張和親密關係,無論兒子工作多晚,父親一定要等到他回家才肯休息。電影最後,當劇情理路邏輯明朗清晰時,看到兒子攙扶著父親進屋裡,一種莫名的感動襲上心頭,混亂的世局,只有無私的愛是我們可以倚賴可以相信的。

這真的是一部很好的電影,重點是一定要耐著性子看完。

Matthew Arnold 的一首詩,「Dover Beach」,在這時候讀也很貼切。

The sea is calm to-night.
The tide is full, the moon lies fair
Upon the straits; -on the French coast the light
Gleams and is gone; the cliffs of England stand,
Glimmering and vast, out in the tranquil bay.
Come to the window, sweet is the night air!
Only, from the long line of spray
Where the sea meets the moon-blanch'd land,
Listen! you hear the grating roar
Of pebbles which the waves draw back, and fling,
At their return, up the high strand,
Begin, and cease, and then again begin,
With tremulous cadence slow, and bring
The eternal note of sadness in.
Sophocles long ago
Heard it on the Aegean, and it brought
Into his mind the turbid ebb and flow
Of human misery; we
Find also in the sound a thought,
Hearing it by this distant northern sea.

The Sea of Faith
Was once, too, at the full, and round earth's shore
Lay like the folds of a bright girdle furl'd.
But now I only hear
Its melancholy, long, withdrawing roar,
Retreating, to the breath
Of the night-wind, down the vast edges drear
And naked shingles of the world.

Ah, love, let us be true
To one another! for the world, which seems
To lie before us like a land of dreams,
So various, so beautiful, so new,
Hath really neither joy, nor love, nor light,

Nor certitude, nor peace, nor help for pain;
And we are here as on a darkling plain
Swept with confused alarms of struggle and flight,
Where ignorant armies clash by night.

[1867]

2006/01/20

讀小說

達文西密碼我一些朋友很羨慕我的工作,因為可以看很多書。我們都是懷抱著這樣美麗的憧憬踏進這一行的,也的確「看到」了很多很有趣的書,唉,這就說到痛處了,上班時我們是不可能有時間看書的。但是,工作需要我們大量閱讀,而且就像酒精中毒的酒鬼一樣,碰到一本好書就像發現一瓶上好的陳年single malt威士忌,非一飲而盡不可。於是,我們尋找時間的縫隙,在其中埋首閱讀。

比如,有所謂的「三上」閱讀法:車上、床上、廁上。我是這方法的忠誠實踐者,而且還發展出自己的次理論,也就是,廁上讀企管書(只有這時候才讀得下去),床上讀散文、隨筆或詩(行雲流水般的文字有助睡眠,詩的語言可以創造美麗的夢境),車上讀小說。其中,我要大力推廣在車上讀小說。

我的《達文西密碼》就是用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在捷運和公車上,包含等車的時間,讀完的;喔,不,還得加上在忠孝復興站轉板南線時走那條長長的電扶梯的時間。這本小說有三條敘事線,交叉進行,每一章交代一條軸線,每一章的篇幅都不長,坐一段捷運就可以讀完一章;漸漸地,三條線彼此開始掛勾串聯,小說的佈局架構於焉浮現,而我就像誤入蜘蛛網上的小蟲子,深陷其中,欲罷不能,有時進了辦公室或回到了家仍不忍釋卷,那種痛快的感覺至今仍令人回味!

還記得那是燠熱的夏天,尖峰時間捷運公車摩肩接踵、氣味混雜,令人心浮氣燥,很是難受,但是那幾天我隨著故事的推演,一下在巴黎羅浮宮,一下飛到了倫敦的高級住宅區,旋即又置身陰冷僻靜的修道院。讀小說時,身邊彷彿有一道隱形的鐘罩,將現實阻絕在外,好像你同時過著另一種人生。

追風箏的孩子去年讀《追風箏的孩子》時,也有類似的奇妙經驗。一個星期日的午飯過後,心血來潮想去海邊,無奈一上了高速公路就碰到了可怕的大塞車,動彈不得,幸好我隨身總是帶著一本書,於是開始讀了起來。那也是一個酷熱的天氣,強烈的陽光透過車窗無情地潑灑在我身上,但是內在的我卻在打顫,在阿富汗的一個小城市,一個颳著風、晴朗冷冽的天氣,五彩繽紛的各式風箏在天空中飛舞,兩個原本情同手足的小男孩卻從此咫尺天涯……。閱讀的過程中,我數度鼻酸、哽咽、甚至流下淚來,完全忘記這是一趟掃興的出遊;淚水乾了,小說也讀完了,有一些奇怪的感覺,但說不清楚是什麼。

希臘神話裡有一個蛇髮女妖梅杜莎,誰要和她面對面,就會變成石頭;天神普羅米修斯接受挑戰要去取她的首級,他用一面鏡子反射梅杜莎的身影,避開和她打照面的任何可能性,成功殺死了她。義大利作家卡爾維諾曾經引喻梅杜莎為現實,直觀現實使人石化,使人沉重,而文學家與詩人拒絕直視現實,透過想像的轉化,一如普羅米修斯透過鏡子看到的梅杜莎,揭露輕盈與無形的可能。

讀小說就像是拿一面鏡子折射現實,原本看不到的,看到了,原本難以承受的,也彷若無物。現代生活如此悲苦,只有讀小說才能獲得療癒。

2006/01/18

讀董橋

nephew
越到過年,忙碌的情況越是加倍,除了公事還有家事,行事曆上密密麻麻的待辦事項、飯局、計畫中的家庭出遊,一路蔓延進春節假期,我不禁懷疑除了有「年神」之外,是不是還有個「忙神」。總之,生活就像是一場永遠停不下來的賽跑,而過年則簡直是終點狂奔了。

我不禁想起去年過年,那段痛苦、孤單、落寞的悲慘經驗,現在想起來竟是異常的美麗。

去年春節假期總共八天,我從第一天就開始生病。原本以為只是上街辦年貨,在人潮、車潮、喧囂的街市裡衝鋒陷陣,傷了點元氣,休息一晚就好,想不到隔天竟發起高燒,上吐下瀉,全身虛弱無力,在床上昏睡一整天,一點胃口也沒有,更別說出門了。於是,我渡過了生平第一個一個人的除夕夜。隔天,大年初一,還是在發燒、退燒、昏睡、睡醒、煮粥、吃粥的循環裡無力的浮沈;年初二, 太陽露臉了,逼退了些寒氣,我也稍稍恢復了點力氣,但還不夠到能出門的地步, 我像是從冬眠中甦醒的動物,躍躍欲試想爬出洞口往外探索,無耐心有餘而力不足。

簡單說,我的情況就像是被軟禁了一樣,我家連電視也沒有,之前是時間不夠用,現在卻是時間多得不知怎麼用。那天下午,陽光灑進屋子裡,暖烘烘地照在木頭地板上。我搬了張和室椅坐在陽光下,隨手從一旁的書架上拿了本書下來,一看,是董橋寫的《天氣是文字的顏色》,這是遠流出的「董橋文集」六本中的其中一本,收錄他九○年代中期在香港《明報》寫的專欄,幾年前剛出版的時候我就一口氣全都買了,一方面是衝著董橋這位大散文家的名氣,二是因為這套書非常精緻,從封面的設計、裝幀、字體、排版、到紙張的選擇都非常講究,那時一看到就愛不釋手。不過,買回家後,卻讀不下去,董橋的文字在紙上浮動跳躍,我怎麼抓也抓不住,只好放棄,最後被我束之高閣,而我也幾乎忘了這套書的存在。

那天,奇怪的事發生了。從翻開第一頁開始,我就停不下來,董橋的文字彷彿有著巨大的磁力,牽引著我在字句段落中優游穿梭,隨著一頁頁的推移,我在董橋行雲流水般的短篇隨筆中,見識到什麼叫大家風範,他的睿智、博學、寬厚、與細膩,透過文字的傳遞,這位長者彷如就在我眼前,令我如沐春風,幾乎忘了身體的病痛。往後幾天,發燒的情況仍舊持續,身體依然孱弱,但在昏睡醒來後短暫的清明時光,我幾乎什麼事也不做,就只讀董橋,如饑似渴地讀,把六本書都讀完時,病也好得差不多,而假期也結束了。

這是我有記憶以來最奇特的閱讀經驗和人生體驗。這一場突如其來的病打亂了我原本的假期計畫,一開始我怨聲載道,不能釋懷,親友的安慰只讓我更加怨懟 ;但在董橋的散文裡,我卻找到安定身心的力量。我後來甚至認為這場病是上天特意捎給我的訊息,在計畫掛帥、步步為營的世界裡,意料之外的事情,如疾病,像是一段插曲,可能會帶來美麗的邂逅。

開始閱讀董橋,便是去年發生在我身上最美好的事物。工作以來,閱讀的傾向越來越功能導向,比如為了解決工作上的疑惑,大量地讀企管書;閱讀也越來越沒有主見,大家一窩蜂在讀什麼,也一起跟著湊熱鬧讀。董橋在我生病期間起的安定的作用,其實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生病的我沒有工作的壓力,同儕的束縛,回歸到最原初的本性,因此能夠很自然地就進入董橋沉靜謙和的人文世界,這個世界也喚醒了我心靈深處對均衡的渴望,而閱讀正是最好的仲裁者。

如果工作是一場百米短跑,每天都有終點要衝刺,那麼閱讀這個習慣就像是場慢跑,可以讓你舒舒服服跑上一輩子。慢跑的過程中你可能會有靈光乍現的啟發,當下頭疼一時的問題迎刃而解;慢跑也會增強你的實力、豐富你的經驗、提升你的彈性,衝刺百米時你可以更氣定神閒,勝算當然也會大大增加。

2006/01/09

讀納尼亞

magician's nephew很難想像《納尼亞》和《為什麼男人愛劈腿,女人愛嘮叨?》有關連吧!?一本是兒童奇幻經典,一本是近年暢銷的兩性關係系列最新的一本。今天下午我在網路上看到後面這本書,內容簡介裡說到,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心裡想的只有「上床、上床、上床」這件事,不由得想起《納尼亞》中《磨法師的外甥》裡的那位荒唐魔法師。

這位魔法師變態、膽小、沒肩膀,把自己的外甥和鄰居小女孩騙去另外一個世界,萬萬沒想到他們回來時帶回一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艷光四射的女王Jadis。她其實是一個心狠手辣、脾氣暴躁、邪惡的女巫,她把魔法師當狗來使喚,魔法師嚇得雙腿發軟,但也無力抗拒,只好乖乖出門辦差,一出家門,完全忘了女巫張牙舞爪、咆哮嘶吼的恐怖模樣,一心想著她豔麗的面容、姣好的身材,滿腦子綺麗的遐想,想像女巫和他會墜入愛河,他的好運都來自於他威力無窮的魔法……不愧是個蠢男人啊!

這結論可不是我下的,是《魔法師的外甥》的敘事者說的。我看到這一段時差點大笑出來,C.S. Lewis寫得實在太精彩了,那挖苦的語氣,描繪男人看到美女時的心理狀態,大腦產生的異常反應,太傳神了,跟《為什麼男人愛劈腿,女人愛嘮叨?》裡說得簡直不謀而合。

也是在讀到這一段時我開始感受到《納尼亞》的魔力,因為裡面充滿著許多令人拍案叫絕的觀點和描寫,比如什麼叫女巫,就是只把人當工具使,這是魔法師出去後,女巫和兩個小孩單獨在房裡,卻完全對他們視而不見時,敘事者下的結論。還有納尼亞王國誕生時,動物開始會說話,魔法師的外甥和小女孩前去交涉,希望能去找獅王 Aslan,請牠幫助治好男孩母親的病,魔法師簡直不敢置信,這兩個小孩怎敢走進那群兇猛的動物群中,他壓根兒聽不懂他們的話,他耳中聽到的盡是動物們兇猛恐怖的嚎叫聲,「你心裡想的是什麼,你看到的、聽到的就是什麼,」敘事者說。

孩子們的心是純潔的、柔軟的,聽得懂動物的言語,能夠和他們相處、溝通;大人的心堅硬冰冷如石頭,封閉多疑,看到的世界也就是爾虞我詐的世界。《磨法師的外甥》裡還有許多精闢的段落,魔法師的外甥和鄰居小女孩之間的互動也處處可見兩性關係的鋪陳。Queen Jadis親手毀滅她的王國,只為了保全她的權力,這斷讀了也令人感觸很深,甚至戰慄。

C.S. LewisC.S. Lewis在北愛爾蘭度過快樂的童年,大學主修希臘、拉丁、和英國文學,也鑽研神學,一輩子教書做研究,專業著作不少。當朋友知道他想寫童書時,都紛紛勸他打退堂鼓,因為這有損他學術的聲譽,C.S. Lewis置之不理。

為小孩子寫故事這個念頭跟戰爭有關。1939年歐洲陷入戰火,許多人自倫敦撤到鄉下,C.S. Lewis也不例外,不但如此,他還收容了好些人,其中有不少小孩子,其中有一個小孩對他房子裡的衣櫥很感興趣,幻想衣櫥的另外一邊是另一個世界,這勾起了C.S. Lewis小時候讀過的類似童話的回憶,開始認真的看待為小孩子寫故事這件事。

於是,《獅子.女巫.魔衣櫥》於1950年出版,此後到1956年之間陸續出版了《魔法師的外甥》、《奇幻馬和傳說》、《賈斯潘王子》、《黎明行者號》、《銀椅》、《最後的戰役》等七本,這就是所謂的《納尼亞傳奇》。

0010315835.jpg有一個美國小男孩在1957年時寫信給C.S. Lewis,請他建議這七本書的閱讀順序,因為他的母親認為應該按出版順序讀,也就是應該先讀《獅子.女巫.魔衣櫥》,但是他認為應該按納尼亞王國的歷史順序來讀,先讀《魔法師的外甥》才對。C.S. Lewis比較同意小男孩的看法,但是他也說,他同時間東寫一點,西寫一點,他自己也根本搞不清楚順序這回事,因此他建議完全不要管順序,高興讀哪一本就讀哪一本。

我讀的是英文本,我買的是得過凱迪克獎、《北極特快車》和《迷走星球》這兩本書的作者Chris Van Allsburg畫封面的盒裝套書,很漂亮。

這一年來沒讀幾本小說,快要覺得人生乏味、面目可憎了,《納尼亞傳奇》為我黯淡的人生燃起了一絲火光。

我希望看完這套書後我也可以聽懂動物說話,和植物一起散步。

2005/12/25

讀《查令十字路84號》

nephew
有一本薄薄的小書,在我們書店這一行裡有著重量級的地位,它就是《查令十字路84號》。

嚴格說來,這是一本書信集,記錄ㄧ個住在紐約的窮酸女作家和倫敦一家舊書店,隔著大西洋、前後長達二十年的交易往來。女作家買舊書表面上雖是出於經濟考量,實際上則是因為她獨特、挑剔的閱讀品味,對選書、版本、設計、紙張、裝幀等要求嚴格,而這家擠身倫敦著名舊書店街的馬克書店,也以專業和服務贏得女作家的信賴,甚至友誼。二次大戰後英國物資缺乏,實施配給制度,她逢年過節必郵寄雞蛋 、火腿等食品,表達她對書店工作人員衷心的關懷與感謝。

女作家和書店員工終其一生未曾謀面,但他們之間卻宛如相知一生一世的摯友, 原本平淡無奇的商家和顧客的買賣關係昇華了,透過對書、對閱讀共同的熱愛。

《查令十字路84號》是真實的故事,對書店工作者來說,自有其迷人、振奮人心之處,但是它真正的力量來自於純粹,透過書信往返這種直接了當、近乎白描的形式,揭露書店的本質和價值,亦即專業的閱讀建議與體貼完善的顧客服務,才是書店的根本,這個做到了,才有故事,才有傳奇。這也是為什麼當煩瑣的作業流程把我們搞得怨聲連連,心浮氣躁,當產業前景混沌低迷、閱讀風氣不見提升,我們總會回過頭再讀它一遍,在故事中重新溫習讀者與書店的關係,想像昇華。

逛逛書架然而,讀者與書店,這事物的核心,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書是全世界最複雜的商品,首要原因是品項多,需求分散。以台灣為例,平均每天出版一百種新書,出版社首刷印多少量,書店採購進多少本,陳列在什麼位置,每一環節都影響著一本書的命運,再把書店有限的空間考量進去,書店作為讀者與書相遇的場域,不無力有未逮之憾。再來談讀者端的需求吧,那又是另一個沒有盡頭的迴廊。不容否認,大量生產、行銷掛帥的年代,閱讀也走流行、口味亦漸趨同,但不變的是,沒有兩個人家裡的書架風景是相同的,一如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擁有獨特的心靈 。

「春天快到了,找本情詩給我,不要濟慈和雪萊。我要大膽說愛的那種。你自己判斷。」女作家在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寫給馬克書店的信上這樣說道。

書店這一行之所以有趣,之所以再怎麼艱難也令人不忍離去,就是這一點,這種相知、相遇的偶然與感動,但是,這是多麼巨大的挑戰啊!

於是,我們才能瞭解,為什麼聰明過人的貝佐斯九○年代中期離開華爾街,搭上網路創業列車時,竟是在網路上賣書。貝佐斯肯定也是個愛書人,才能一下就抓到這行的精髓。

隨著亞馬遜相繼推出書籍內容試看、內容全文檢索、書籍分章銷售等機制,放心好了,書店的演化還在進行中,書店的革命還沒完成。

2005/10/26

i狂人賈伯斯

i狂人賈伯斯:從另類人生到超酷創新的蘋果風格驅動家賈伯斯(Steve Jobs)自一九九九年重回他一手創辦的蘋果電腦擔任執行長後,推出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市場頻傳佳績,近兩年以「iPod」系列搶攻數位音樂領域,過去短短兩個月內,更接連推出輕薄有型的「iPod nano」、可以看影片的新版「iPod」、以及「Front Row」軟體,把電腦變得像一台電視,接上投影機,家庭視聽中心儼然成形。

蘋果電腦改變人們視聽娛樂方式的企圖至此昭然若揭 ,《時代雜誌》甚至在封面上直接挑明了問:「接下來還有什麼?」關於蘋果跨入影視版圖的傳言則已經在網路上甚囂塵上。賈伯斯成功帶領蘋果電腦起死回生,被譽為是企業史上最偉大的第二幕,「Apple II」(第一台個人電腦)、麥金塔作業系統、和「iPod」等三大發明,也在科技史上確立了不可抹滅的地位。

在企業創新的範疇裡,賈伯斯和蘋果電腦更是絕佳的範例,處處驗證許多早已提出的理論。

著有《創新的兩難》、《創新者的解答》等書的克理斯汀生,一言以蔽之地指出,「絕佳的管理」往往是阻礙企業創新的主要原因。管理良好的企業注重流程的合理性,控制成本,追求效益,在這樣的思維主導下,許多創新的種子就在過程中被抹殺了。

蘋果之所以是蘋果,就在於很多時候它不按牌理出牌。以現代企業重視專業分工為例,蘋果卻是什麼都要自己來。它自己開發、製造蘋果電腦的硬體和作業系統,連應用軟體也不假手他人;為了切入數位音樂市場,它設計、製造自己的MP3 播放器--「iPod」,跨足消費性電子產品,更進一步進軍流通服務業,經營起自己的網路音樂商店。《時代雜誌》說,蘋果形同集微軟、戴爾、與新力三大企業於一身。但是,如果不是這樣,今天人們就不會對蘋果趨之若鶩,為了確保產品概念的完整性,從構想、設計、技術、到生產一條鞭的管理是必要的,蘋果產品的差異化和市場競爭力即是源自於此。

而蘋果之所以可以是蘋果,賈伯斯絕對是一個關鍵人物。從小就展露數理、機械方面才華的賈伯斯來自於一個藍領家庭,大學只讀了一個學期就休學,幾乎可以說是自學出身。休學後因為好奇修習了一門書法課,卻因此造就了蘋果電腦與PC的不同,賈伯斯從一開始就重視蘋果電腦的字體的多樣化和細緻度,此舉使蘋果電腦獲得大多數設計從業人員的青睞,也奠定蘋果電腦在美感方面的追求,有別於PC的純功能導向。賈伯斯特立獨行的思維一開始受到重重阻力,例如蘋果的工程師一開始很抗拒彩色貝殼機的構想,賈伯斯以CEO的角色強行介入,打響了重返蘋果後的第一場仗役。

創新與創業精神賈伯斯和蘋果電腦傳奇般的成功故事背後,有著多種力量的匯聚撞擊,其中賈伯斯的Pixar經驗可說是最關鍵的,它讓賈伯斯勢如破竹般地帶領蘋果迎向大媒體狂潮,開創了今天的蘋果時代。在不創新則亡的激烈競爭時代,企業創新的源頭除了原生自組織內部,與異質文化的碰撞融合更是許多企業今天所追求的,一如《梅迪奇效應》所指陳的,全球人口的遷徙、知識的整合、與電腦科技的創新,使異領域的交會變得不只可能而且迫切。

彼得.杜拉克在《創新與創業精神》一書中說,創新,必須要能應用在實務上才有價值,他同時也力促企業要時時捫心自問以下三個問題:我們的事業是什麼?我們的事業將是什麼?我們的事業究竟應該是什麼?

賈伯斯經營企業雖然不是照本宣科,但根本的問題他肯定是想得很透徹的。

註:今年五月在美國出版的賈伯斯傳記《iCon Steve Jobs:the Greatest Second Act》,中文版《i狂人賈伯斯:從另類人生到超酷創新的蘋果風格驅動家》將於近日由臉譜出版。

2005/07/27

做瑜珈

瑜珈學習百科修習過瑜珈的人應該都知道、也應該都練過「拜日式」。

嚴格來說,它並不算是一種「體位法」(Asana,瑜珈式子的統稱,較為通行的約有八十多種),而比較像是暖身操,通常在一開始的時候做,透過十二個ㄧ連串的動作,身體從原本直立、雙手合十置於胸前的站姿,藉著緊貼兩側耳朵向上伸舉的手臂,帶動身體後仰、前彎,進而一腿屈膝跪地、另一腿向後延伸,直到下半身完全貼地,各都進行一次俯仰伸展,然後逆著順序由另一腿進行跪姿,最後再回到立姿,也是一樣俯仰各一。這期間所有的動作都搭配著呼吸的調節,緩緩進行。

平心而論,這些姿勢一點都不難,但是從站立到俯臥,不但舉手伸腿,還要前彎後仰,四肢和脊椎幾乎都充分伸展,對大部分上班族而言,可以說是全身的大運動了。好好做完這個式子,兩三分鐘跑不掉,這段時間注意力全放在呼吸和身體上,當雙臂緩緩自胸前通過耳朵向上伸舉時,你彷彿也感覺到自鼻孔吸入的氧氣,隨著每個動作渙漫全身每一個細胞,雖然你已開始氣喘吁吁,皮膚也冒出一層薄汗,但你卻平靜而喜悅,一種祥和的氣流融貫你全身,身體和心理攜手達成一種美妙的和諧狀態,關於「存在」這件事,你從來沒有這麼篤定過、這麼有把握。

瑜珈,這個至少有五千年歷史、源自古印度修行者在喜馬拉雅山森林觀察野生動物如何與自然共存,所發展出來的一套身體鍛鍊系統,近年來在全球各地雷厲風行,名人帶頭倡導加上媒體推波助瀾,堪稱是普及速度最快的運動,據統計,十五個美國人就有一個人學過瑜珈,台灣更可從健身中心紛紛開立瑜珈課、上班族趨之若鶩可見端倪。此外,瑜珈也變成一種流行符碼,被高度商品化,知名品牌為瑜珈設計專屬配件,專業瑜珈中心一家比一家高檔昂貴,進一步成為身份地位的表徵。

這樣的發展其實與瑜珈的本質初衷正好相反。真正的瑜珈是身心靈的整體修鍊,強調自我約束的生活態度,認為簡單生活有助於提升精神境界,而體位法只是瑜珈的一小部份。在瑜珈的哲學裡,每個人的內在都有豐沛的心靈和精神能量,身體是開啟這靈性能量的媒介與工具,只要能投注心力,專心致志,活在當下,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認真呼吸的時候就認真呼吸,瑜珈體位法經古印度修行者實證體驗過的神奇轉換力量,在展開身體的同時,也能展開人的心靈,堅強心的力量,心安定了,就能掌控身體,就能進行更高層次的精神追求。

這套身心一體的古印度修行法門,幾千年後再度捲土重來,蔚為風潮,雖然目前人們只把它當做一種強身健美的養生之道,形似而神不至,但身體會觸動心靈,日起必有功。閱讀《瑜珈學習百科》裡「拜日式」的分解動作,就讓我回味起修習那式子時所能體會到的那種身心完美融合的境界,竟讓因為忙碌、懶惰、意志不堅、注意力不集中的我,因為要寫這篇文章,而又開始了已經中斷半年的瑜珈課。

你,學過瑜珈嗎?真的很棒,疲累、茫然的你,一定要試試看!